定做合同模板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
定做人委托承揽人制作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做成品
1、定做成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定做成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定做成品数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为:________
第二条 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定做成品的质量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做物品,需封存样品的,应写明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做为验收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质量、期限
1、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数量为:________消耗定额为:________,规格为:________
2、定做人对原材料检验期限是:________,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质量时,定做人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数或退货。
3、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计算,参照合同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办法、期限
1、技术资料、图纸由________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揽人在依照定做人的要求进行工做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做人;定做人应在日/月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做,并及时通知定做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人赔偿。
4、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承揽人对于承揽的工做,定做人是否要求保密,要明确约定。如果定做人要求保密,承揽人应严格遵守,未经定做人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五条 报酬
承揽人按合同有关要求交付全部定做物时,定做人付给承揽人价款(或酬金)——元。(若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则应按该规定执行。)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样品。
2、验收期限为:_________
①定做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人所完成的工做。
②验收前,承揽人应向定做人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保证期限为:_____________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保证期内发生问题,除定做人使用、保管不当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以外,定做物成品由承揽人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________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为: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承揽人自备运输工具交送定做物的,以定做人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人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上计算方法,可以另行约定。)
2、交货地点:______
第八条 包装
1、包装定做物的材料:
2、包装定做物的方式:
3、包装定做物的标准与要求:
4、包装定做物的费用由________一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
1、本次定做承揽中,采用_____运输方式。
2、本次定做承揽中的运输费用由——————一方承担。
第十条 结算
1、定做人应在承揽人交付符合要求定做物的——日/月内,与承揽人结算。
2、定做人采用(写明是现金结算,还是转账结算,还是银行汇款结算)做为结算方式。
第十一条 定金与预付款
1、承揽人要求定做人交付XX定金;定做人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定做人可向承揽人给付XX预付款。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做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做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额的,定做人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定做人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定做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修整或调换后,定做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货时间到期,承揽人交付定做物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人仍然需要的,承揽人应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人不需要的,定做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承揽人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向定做人支付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阶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做物,应向定做人偿付违约金——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偿付违约金。未经定做人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人有权暂不接收。
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做物,应向定做人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的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__%(一般为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人代保管时,承揽人应支付定做人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等。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入时,承揽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正确指定地点或接收人处,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保管不善致使定做人提供的包装、设备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向定做人偿付定做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9、承揽人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质量的,定做人有权要求重做、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十三条 定做人违约责任
1、定做人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定做人中途终止合同,定做人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一般为10%~30%)的违约金。
3、定做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人提供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工做致使承揽人无法开始工做的,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做人应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除交付定做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做人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做人逾期领取定做物,应支付违约金——元,应向承揽人支付保管费、保养费等。定做人逾期6个月不领取定做物的,承揽人有权将定做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退还给定做人;变卖定做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费、保养费时,定做人还应补偿不足的部分;如定做物不能变卖,定做人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定做人逾期付款,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_____‰偿付违约金。
6、定做人无故拒收定做物的,应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定做人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人时,要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毁损、灭失的,定做人不对承揽人负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毁损、灭失的,承揽人不能免除违约责任,除非是定做人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此时,定做人应向承揽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时,若当事人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不同意仲裁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一式_____份,定做人和承揽人各持一份。
定做人:________(签章) 承揽人:________(签章)
定做人地址:________ 承揽人地址: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