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猪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种猪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款(可另附表)
第二条质量标准
(一)。
(二)。
第三条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即时结清。
(二)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乙方每批提货时须付讫所提该批种猪的金额,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三)其他方式。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甲方将种猪送到,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二)乙方到提货,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迟供种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乙方元的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提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甲方元的违约金。
(四)其他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 )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电话 邮编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