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禽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可另附表格)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交付的肉禽应符合以下标准:
2.甲方应提供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第三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4.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
(2)由乙方自行到提货。
(3)其他:
4.运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1.以下列第项方式验收。
(1)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肉禽,并开具验收单据。
(2)
2.途损约定:
3.
第六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肉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
3.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肉禽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