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解除租车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原签订的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已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对于年月日签订的
《商铺租赁合同》于年月日因乙方主动提出提前结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自愿退出该租赁商铺,并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经双方协商剩余房租(六个月)由乙方承担三个月的风险费用105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办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该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商铺退还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施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屋内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合同解除当天,乙方应把房屋及钥匙交还给甲方。
五、乙方退租后,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退租前,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但不影响《商铺租赁合同》中结算和清条条款的效力。
七、在原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甲方应该退给乙方保证金5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伍佰圆)和3个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一千零伍拾圆)。
八、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甲方与乙方应尽力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经仲裁后,依然无法协调。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