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买卖合同
工业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中铁*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环机械厂 签定地点:
买受人: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交(提)货 时 间 及 数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出卖人出厂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发送,按随机配件清单点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出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正常磨损而产生的损耗及易损件的损耗责任。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买受人接收签字(盖章)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 执行。A、买受人使用地,B、买受人到出卖人工厂提货。
第九条 运输费用负担:按 执行。
A、出卖人代办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运输费用(大写) (¥ )由买受人承担,其费用不在整机报价之内,由出卖人代垫,向买受人收醛
B、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出厂的吊装及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费用,买受人承担工地卸货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卖人出厂标准验收,地点:买受人使用地,期限为壹周。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标的物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全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中铁*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环机械厂
住 所:贵*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167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851-4840561
传 真:0851-485472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阳支行白云分理处
帐 号:52001615236050000049
邮政编码:550008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签证意见:
签证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