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淤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强排站清淤、设备除锈和保养的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施工进度和工程效益的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承包内容:蓄水池清淤,电机 、水泵、航吊、格栅系统、围栏、通风系统除锈、柴油发电机组保养。
1.4 合同总价(大写):
第二条施工要求
2.1蓄水池清淤要求:蓄水池清淤按季度进行,每次清淤必须集中时间清理,施工周期不得超出一周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总价承包,严禁乙方将承包项目进行转包、分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条 甲方职责
3.1 负责技术交底。
3.2 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管理。
3.3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职责
4.1 严格按照甲方针对本工程制定的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4.2 乙方应加强对工人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制定可行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4.3 文明施工,工程结束后负责强排站卫生打扫并保证施工区环境干净整洁。 第五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自评确认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组织有关方面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工程合格后一次性结算工程费用,工程交付甲方使用。
第六条 处罚
6.1 由于乙方失误和不慎造成的返工和事故处理,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必须保证工期,若无故拖延工期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
第七条 合同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分存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可申请仲裁或法院裁决。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