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叶定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经供方_________和需方_________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产品数量、规格:
二、产品的验收、结算:
1.按照国家规定的验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___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80%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站。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18%(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四、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3‰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20斤,饼肥50斤,在移栽前供应到队。
(2)每斤烤烟供应3斤煤。
(3)每收购一斤上、中等烟,奖售一斤贸易粮。下、低等烟奖售半斤贸易粮。级外烟不奖。奖售粮供应60%的细粮。(4)每交售100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30斤,级外烟不奖。
五、以上四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20%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