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本着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为一家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自主决策和经营,甲乙双方之间只存在合作关系,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为:甲方独立设计、生产或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生产加工日式沙发,如为甲方自主设计,应经乙方同意。
第三条本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作的一个框架协议,如日后甲乙双方有合作项目,应另行签订合同,具体规定合作事项的具体内容。
第四条甲方对自主设计并加工制作的产品享有自由处分权,可以自由决定销售给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无权干涉,但甲乙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依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加工生产的产品,甲方必须严格依据合同规定的产品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完成任务,且甲方无权另行加工生产同样的产品,或者将所加工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其他的单位或个人,但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有相反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甲方自主设计的产品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的,有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加工生产的产品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效力及于甲乙双方合作期间。
第十条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责任应根据单个合同决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于(合同签订时间)在(合同签订地)。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以中日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