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单 位 名 称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码单位性质职 工 姓 名性别族别籍贯身 份 证 号社会保险号合 同 号合同起止日期工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属以下第 项等 项情况:
合同期满; 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职工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职工自谋职业要求辞职,单位同意; 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单位开除、除名;
10、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1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13、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
14、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商;
15、单位濒临破产,需精减人员;
16、单位宣告破产;
17、单位被依法解散;
18、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
19、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
20、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21、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2、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3、职工参军入伍;
24、职工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单位不支付工资和保险待遇;
25、上级组织要求调动,双方协商一致;
26、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劳动合同;
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
被聘用职工本人意见:
签(章)字:
年 月 日
用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行政部门签署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三份,职工本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