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合同书(演艺人员)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代理相关经纪事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下列事项:
1.出演电影片;
2.出演电视剧;
3.出单曲或唱片;
4.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5.拍摄商业广告;
6.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甲方事务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甲方事务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得低于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税前/税后)酬金的_____作为佣金。
第五条乙方指定___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第七条甲方经纪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第九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勤勉、尽责,并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元。
第十一条若出现对甲方不利的消息、报道、传言等,乙方应负责予以澄清,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第十三条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第十五条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条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