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大参林(603233.SH)今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根据公告,3月4日,大参林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柯云峰《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柯云峰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