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4月10日,针对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年薪超小米总薪酬一半”的说法,小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自愿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回应。
公告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长雷军所获的薪酬介于1.5亿-150亿港元,不过,该薪酬主要为2018年4月2日向雷军所控制的实体一次性发行636596190股B类普通股(经股份拆细后),以作为其对本公司所做贡献之回报。截至本公告日期,相关股份仍由雷军所控制的实体持有并未售出。在收到上述相关股份时,雷军便承诺将相关股份于扣除任何应付税项后全数捐赠用于公益用途,而除股权薪酬外,在2018年,小米公司没有向雷军发放任何现金酬金。
小米集团4月8日公布上市后首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其中提及小米2018年的薪酬总开支为171.1亿元,这相比2017年的40.5亿元支出大幅提高了322%。年报披露,2018年小米的五位最高薪酬人士:最高的一位薪酬介于1.5亿-150亿港元,其余四位均在3000万-1亿港元之间。这位“薪酬最高人士”就是雷军。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米员工2018年的平均工资约为21万元。年报显示,2018年小米有16683名全职雇员,其中5966名雇员持有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仅看工资、薪金及花红一项,2018年小米该项总额为35.65亿元,也就是说员工平均工资约21万元。同时年报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小米授予集团雇员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总开支约为人民币23.59亿元,即员工获受的股份奖励人均近40万元。
对此,小米集团公关总经理徐洁云回应道:“这是上市前董事会给予的2%股权的奖励,这是个业内惯例,比例在同业内看也不算高,且这部分股权奖励并未变现。这里的数字只是按照对应股权的价值做计算而已。”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