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讯 据韩国媒体“khan”报道,经过一审和上诉之后,两名被指控性侵的前江原FC球员被检方判处了重刑。
18日,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审判庭刑事第一庭以入室盗窃罪和准强奸罪为由,分别判处A某7年和B某8年有期徒刑。检方驳回了两人要求减刑的上诉。
A某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示:“我从未强迫受害者喝酒,性行为也是双方同意,这样的指控是不公正的,我认为受害者显然是清醒的。”A某的律师还辩称:“受害者并非没有反抗能力,A某也并未与B某串通实施犯罪。”
B某承认了除入室盗窃外的所有指控,他说:“我对受害者及其家人非常不尊重,对此我深感抱歉,希望能够得到宽恕。”
A某于2021年10月1日在江陵市某汽车旅馆与醉酒受害者发生性关系,B某则在当天闯入受害者的房间并发生性关系,B某还被指控用手机拍摄熟睡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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