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17: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凯亮、徐朕、刘丽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3037669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9-80710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303766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30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细则内容有修改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中采购包1技术项内容: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4、仓储和贮藏能力情况1 | 3.0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储累计面积(不含“保鲜库和冷冻库”的面积)情况打分:5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1000平方米的得1分;10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2000平方米的得2分;20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的得3分。(满分3分)注:①场地若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及仓储的实景彩图;②场地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须包含场所地址)、合同期内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地址定位截图及仓储的实景彩图。(未提供完整材料不得分) |
6、设备投入情况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具有食品检验检疫设备(农药残留检测类、食品添加剂检测类、兽药残留检测类、食品重金属类、食品甲醛检测类、鸡蛋药物残留检测类)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上述检疫(检测)设备的得0.5分,满分3分。①设备若为自有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购置发票以及包含固定资产标志(标志应注明所有人、采购时间)的设备图片,设备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②设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租赁合同、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及设备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对应部分均不得分。 |
修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4、仓储和贮藏能力情况1 | 3.00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的仓储累计面积(不含“保鲜库和冷冻库”的面积)情况打分:3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5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800平方米的得2分;800平方米≤仓储累计面积的得3分。(满分3分)注:①场地若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及仓储的实景彩图;②场地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须包含场所地址)、合同期内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地址定位截图及仓储的实景彩图。(未提供完整材料不得分) |
6、设备投入情况 | 3.00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具有食品检验检疫设备(农药残留检测类、食品添加剂检测类、兽药残留检测类、食品重金属类、食品甲醛检测类)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上述检疫(检测)设备的得0.6分,满分3分。①设备若为自有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购置发票以及包含固定资产标志(标志应注明所有人、采购时间)的设备图片,设备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②设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检测设备清单、租赁合同、合同期内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且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对该发票查验结果的截图)及设备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对应部分均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建阳监狱
地址: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联系方式: 0599-8071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0591-63037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凯亮、徐朕、刘丽花
电话:0591-63037669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