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0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报送的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上交所审核意见及该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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