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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未按期发业绩预告致歉 2021上市两募资共9.1亿
发布时间:2024-11-26 15:38:27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9日讯 海泰科(301022.SZ)今日股价收报22.88元,上涨6.02%,成交额1.33亿元,换手率14.86%,振幅20.57%,总市值19.04亿元。 

  海泰科昨晚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万元至2,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4.02%至59.5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00万元至1,7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07%至63.00%。

    

  海泰科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据海泰科公告,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车型开发与旧车型改款速度的加快,公司订单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12.50%至16.00%,但受以下因素影响,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因素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投“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项目”建成投产,由于注塑模具为定制化产品,生产、验收周期较长,新生产车间尚未产生足额收益以覆盖新增的运营管理费用。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预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约480万元。3、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息负债规模增加,计提利息支出增加,利息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533万元。4、2024年2月26日,公司客户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其停工停产(不超过6个月),并暂停所有付款。基于谨慎性原则,经与会计师沟通后,公司对涉及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及跌价,其中:单项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约985万元,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403万元,对净利润影响约1,18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海泰科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发表了致歉声明。声明称,公司原预计2023年度经营业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因此公司未在2024年1月底之前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 

  海泰科表示,2024年1月,公司客户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高合汽车)仍在正常履行内部付款审批程序;但该客户于2024年2月26日告知公司其停工停产(不超过6个月),并暂停所有付款。本着谨慎及负责任的原则,经与会计师沟通后,公司对涉及华人运通(山东)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及跌价,由此导致公司最新预计2023年度经营业绩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最新业绩预告事项与前期判断产生差异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客户资信及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合规和风险意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2年,海泰科营业收入为5.00亿元,同比下降1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6.60万元,同比下降9.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83.29万元,同比增长17.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84万元,2021年同期为6040.91万元。 

  海泰科于2021年7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16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海泰科发行价格为32.29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刘小东、徐慧璇。海泰科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5.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3亿元。 

  海泰科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322.23万元。海泰科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10亿元,分别用于大型精密注塑模具数字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海泰科上市发行费用为6376.4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881.59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739.62万元,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377.36万元。 

  海泰科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53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965,71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9,657.16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39,657.1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9,657.16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海泰科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尹柏元、宋伟。 

  海泰科IPO及可转债合计募资9.14亿元。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