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房及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1日 17:4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1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8683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754-884816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工020-83186839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后技术商务评审表.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62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房及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P7-P8及P15关于人员要求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团队人员相关要求统一更正为:
“本项目需项目经理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应配备服务团队人员5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或CISP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
2.原付款方式额度更正为:
“1.合同签署生效后1个月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中标人作为合同首期款;
2.中标人按合同内容向采购人提供服务达到半年,经采购人验收通过,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的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款项;
3.合同到期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向中标人结清余款(合同总额的50%)。”
3.原技术商务评审表更正调整,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023 年8月28日9: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室)302。
2、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页面打印后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sczx3@gd.gov.cn,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0754-88481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胡工020-83186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 020-8318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