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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能源拟定增募不超19.8亿元 2022年上市募7.9亿元
发布时间:2024-11-19 00:39:40        浏览次数:13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9日讯 立新能源(001258.SZ)今日收报7.98元,跌幅0.99%,总市值74.48亿元。 

昨日晚间,立新能源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9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奇台县30万千瓦风光同场发电项目(2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7.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新能源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10%,国有基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2%,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最终认购股份数由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 

立新能源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80,00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国有基金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新能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国有基金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38%的股份,国有基金直接持有公司6.01%的股份。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拟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项均构成了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7.38%的股份,新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能源集团90.48%的股份,同时新疆国资委通过国有基金间接控制公司6.01%的股份。截至预案公告日,新疆国资委通过新能源集团、国有基金合计控制公司53.39%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8月11日,根据控股股东新能源集团发布的《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拟进行整体合并重组的提示性公告》,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能源集团与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22%的股份)拟整体合并重组成立新的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合并重组方案及通知,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本次合并重组事项完成后,新疆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80,000,000股(含本数),新能源集团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10%,国有基金拟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的2%。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能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不低于38.7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年7月27日,立新能源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233,333,334股,发行价格3.38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亮、席睿,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立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8,866.6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2,627.29万元。根据该公司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拟募集资金72,627.29万元,拟分别用于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立新能源的发行费用为6,239.38万元,其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4,990.31万元。 

2023年1-9月,立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7.99亿元,同比增长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亿元,同比增长5.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亿元,同比减少13.23%。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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