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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年龄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怎么离婚:20
发布时间:2024-11-20 04:20:33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现在领证年龄是多少

法律分析:关于男女领结婚证的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相关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并询问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领证法定年龄

女生法定年龄领证是20岁。

虽然我国对男女结婚年龄都有要求,但因为男女的情况不同,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其实也存在差异。

其中,如果是女性的话,则年龄上只需要达到了20周岁,那么就是允许领取结婚证的,当然这个年龄也是女性领结婚证的最低年龄要求。

新婚姻法规定多少岁领证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年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自愿申请离婚的,必须均满法定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多少岁可以领证?

男已满二十二周岁,女已满二十周岁可以领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多大年龄可以领

结婚证新规定一般需要男的22岁,女的20岁才能进行领取,并且还要保障在此之前双方是没有任何人干涉,双方也是属于自愿的情形下就可以领取合法的证件,从而受到婚姻法的保护。

办结婚证需要婚检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婚姻登记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

结婚登记流程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