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终止对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 年3 月3日依法受理了恒邦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4年2月29日,恒邦能源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四川恒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恒邦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恒邦能源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输配与运营业务,包括天然气销售(含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用气、CNG汽车加气等)和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
彭本平,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直接持有公司3,7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7.5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恒邦能源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36.00万股,原拟募集资金39,474.43万元,计划用于峨眉山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犍为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偿还银行贷款。
恒邦能源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国星、陈庆龄。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