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讯 华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视集团控股”,01111.HK)今日在港交所上市。截至收盘,华视集团控股报1.62港元,涨幅55.769%,港股市值12.48亿港元。
发售价及配发结果公告显示,华视集团控股全球发售项下的发售股份数目为125,000,00股H股,其中公开发售股份数目为12,500,00股H股,配售股份数目为112,500,00股H股。
华视集团控股的独家保荐人为浤博资本有限公司,独家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浤博资本有限公司,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建银国际、农银国际、信达国际、中佳证券有限公司,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为招银国际、浦银国际、利弗莫尔证券、复星国际证券、华盛证券、光银国际、金联证券、东吴证券(香港)、元库证券、申万宏源香港、中泰国际。
根据公告,华视集团控股发售价为每股发售股份1.04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04港元计算,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公司就全球发售已付及应付的包销费用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后)估计约为72.1百万港元。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以下用途:约35.2%或22.1百万港元预期将用于加强数据分析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品牌服务;约23.8%或14.9百万港元预期将用于扩展在线媒体广告服务;约30.6%或19.2百万港元预期将用于扩大服务的地域覆盖范围;约8.0%或5.0百万港元预期将用于提升品牌知名度及加大营销力度;约2.4%或1.5百万港元预期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招股书显示,华视集团控股为一家位于中国湖北省的品牌、广告及营销服务供应商,提供从市场研究(通过与研究机构合作)到品牌、广告及营销项目执行等整个价值链的服务,通过与不同媒体资源供应商合作协助品牌商、广告主及广告代理商制订及实施有效的服务方案,以达成其推广需求及营销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其品牌在目标受众中的声誉及提高其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及市场份额。
2020财年、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首四个月,华视集团控股的收入分别为1.03亿元、1.58亿元、2.07亿元、7501.4万元;期内利润分别为2432.1万元、1847.4万元、4565.9万元、2597.8万元。
2020财年、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首四个月,华视集团控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为2835.1万元、1841.0万元、-2925.8万元及3195.0万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