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 远
深港通“通车”已满三周年。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深港通与沪港通一起,成为全球投资者分享中国创新经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沪港通和深港通开通以来,成交规模不断扩大。以深港通为例,开通三年来,持续保持跨境资金净流入趋势。港交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深港通三年累计成交逾10万亿港元。在过去696个北向交易日,国际投资者通过深股通为内地股票市场带来4252亿元的净资金流入;内地投资者则在过去的681个南向交易日为港股市场带来2711亿港元的净资金流入。
与此同时,沪港通、深港通的各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
11月2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通知,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向公众征求意见。两个交易所的此次修订,都新增一条“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视为同意本所或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根据内地或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监管合作安排,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提供投资者信息等相关资料”。
10月1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明确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的首次纳入条件。一起发布的,还有修订后的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新增关于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的相关风险提示。
10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根据两地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有关信息的协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已达成共识,拟启动并于近期推出沪深港通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有助于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的监管工作,维护沪深港通平稳有序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所有的这些,都是持续优化完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的举措。
此外,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政策大礼包也不断送出:12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相关制度仍需继续优化,以进一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比如,由于现在内地与相关股票市场交易结算机制有别,国外投资者易受到时差困扰而感到交易不便。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些制度的优化是可期的。
不管是五岁的沪港通,还是三岁的深港通,自开通以来,不断赢得市场青睐,以最小的制度成本,带来了最大的市场成效,开创了全新的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模式,为资本市场注入了活力。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