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8日讯 中邮基金(NEEQ:834344)今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中邮基金存在三项违法违规事实:1.公司治理、合规内控和人员管理等制度不完善且未能有效执行;2.基金交易、股票入库、基金销售等制度不完善且未能有效执行;3.公司对境内外子公司管控存在问题。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九第(三)项、《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六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邮基金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现有业务不会造成较大影响,但对后续业务的增长与发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