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9日依法受理了晶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4年3月6日,晶华电子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晶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晶华电子是专业从事物联网领域智能显示控制器、液晶显示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人机交互显示及智能控制领域的优质服务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显示控制器、单色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液晶显示器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工业控制及自动化、OA办公、智能车载、智慧医疗等众多专业领域。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2,520万股,持股比例为70.00%。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为深圳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根据深圳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晶华电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2,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公司原拟募集资金53,117.71万元,用于深圳智能显示控制器制造项目、江西兴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控制器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晶华电子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钟昊、余烯键。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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