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3日 01:22 |
评审专家名单 | 彭硕,邓琼 | ||
总中标金额 | ¥1358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8289802 | ||
采购单位 | 吉安市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南大道 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279662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6-8289802 |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赣鑫磊政采字[2023]35号(第二次))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赣鑫磊政采字[2023]35号(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安市吉州区惠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焦明
供应商联系电话:13507962076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塘镇庙背村吉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中标(成交)金额(元)\(%):13584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办案和装备经费 | 警官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结果交采购方。凡患有传染病或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食堂工作,当日患有重感冒、剧烈咳嗽等易传染病症的不得上岗,工作人员还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用手直接拿熟食; | 2年 | 采购人将组成膳食考核小组,建立检查评价机制,按月考核。服务费的10%作为采购人对投标人考核经费。根据《食堂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每低于1分则扣除考核经费的5%,如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全面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考核经费。如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管理服务费,直至单方终止合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彭硕,邓琼,杨志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252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南大道 68号
联系方式:18827966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796-828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