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4日讯 长春高新(000661.SZ)昨日晚间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
今年上半年,长春高新实现营业收入61.68亿元,同比增长5.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60亿元,同比增长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21.64亿元,同比增长3.11%。
今年上半年,长春高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4.76亿元,上年同期为54.6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亿元,上年同期为9.12亿元,同比增长121.84%。
长春高新同日披露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长马骥,董事、总经理姜云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叶朋,董事、副总经理王志刚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用于实施公司及核心子公司团队股权激励。
提议内容包括,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2022年,长春高新实现营业收入126.27亿元,同比增长17.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0亿元,同比增长1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18亿元,同比增长10.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26亿元,同比减少15.14%。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