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跟大家讲解下有关浅谈CSS编程的OOCSS和SMACSS设计模式 ,相信小伙伴们对这个话题应该有所关注吧,小编也收集到了有关浅谈CSS编程的OOCSS和SMACSS设计模式 的相关资料,希望小伙伴们看了有所帮助。
真心觉得写出 CSS 并不难 但是要写出可被维护的 CSS 比其他程式语言都还难。所幸已经有许多大师级的人物 提出许多设计模式和思维 借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让事情事半功倍。这篇文章就来说说 OOCSS、SMACSS 和撰写 CSS 时应该注意的规范。
(本文的例子用的是 SCSS 语法)OOCSS
OOCSS 不是什么新技术 只是一种撰写 CSS 的设计模式 或者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规范」 大致上我觉得重点只有两个:
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增加 CSS class 重复性的使用减少对 HTML 结构的依赖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navclass="nav--main"> <ul> <li><a>.........</a></li> <li><a>.........</a></li> <li><a>.........</a></li> </ul> </nav>一般的导航栏写法 结构应该会像上面的 HTML 范例一样 如果要对那些 <a> 标签定义样式 CSS 的写法可能写成.nav--main ul li a {} 这种写法先不管效能上的问题 可以看出来过度地依赖元素标签的结构 有可能之后 HTML 结构改变 这个 CSS 就必须跟著重构 造成维护上多余的成本。
若从这个例子来考量 原则上 <a> 都一定会接在 <li> 标签的后面 一个 <li> 只会有一个 <a> 通常不会独立存在 那就可以写成 .nav--main a {} 会是比较好的写法 甚至是直接给 <a> 加上 class nav--main_item。后者是 OOCSS 所提倡的用法。
这样的写法 一来效能理论上比较好(我没办法验证) 二来层次比较单纯。增加 CSS class 的重复使用
在 OOCSS 的观念中 强调重复使用 class 而应该避免使用 id 作为 CSS 的选择器。这种想法就是像OOP尽量抽离重复的程式码 例如以下这个例子 这是两种按钮的 CSS 样式属性: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button{ display:inline-block; padding:6px12px; color:hsla(0,100%,100%,1); &.button-default{background:hsla(180,1%,28%,1);} &.button-primary{background:hsla(208,56%,53%,1);} }上面的 CSS 将两种不同样式的 button 抽离出重复的部份 并且定义在同个 class上。因此 要使用这样的样式 HTML 的写法可能长这个样子: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aclass="buttonbutton-default"> <aclass="buttonbutton-primary">先用 button 宣告此为一个按钮的样式 再用 button-default 或 button-primary 作为按钮底色的区别。这么做可以维护成本变得比较低 例如:想要改网站上所有按钮的大小 就只要修改 .button 的 padding 而已。SMACSS
我对 SMACSS 的理解还不是很深入 或许把 Scalable and Modular Architecture for CSS 看完后会有更深一曾的理解。目前对 SMACSS 的概念仅限于它对 CSS 不同的业务逻辑所做的划分方式:
但我认为原本的设计不是很妥当 因此我自己做了一些改良:base
base 就是设定标签元素的预设值 例如浏览器的 reset 可以写在这里 如果用的是 Compass 只要 @include global-reset 即可。这里只会对标签元素本身做设定 不会出现任何 class 或id 但是可以有属性选择器或是伪类: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html{} input[type=text]{} a:hover{}Layout
Layout 是指整个网站的「大架构」的外观 而非 .button 这种小元件的 class。网站通常会有一些主要的大区块 可能是 header 或 footer Layout 就是用来定义这些「大架构」的 CSS。如果有做 Responsive Web Design 或是用 Grid System 也是把规则写在 Layout 这里。
以下这是个范例: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header{margin:30px0;} #articles-wrapper{......;} .sidebar{ &.sidebar--rightright{......;} &.sidebar-left{......;} }通常只有一个选择器 一个 id、或一个 class。Module
原本的 SMACSS 对 Module 的设计我觉得不是很好 所以我硬是将 Module拆分出一个 Partial。
这里的 Module 顾名思义 就是可以在其他地方被重复使用 如果要找更明确的例子 我想就像 Twitter Bootstrap 的Components一样 或者像前面 OOCSS 所举例的 .button 这种会被重复使用的元件模组。
模组不需要用任何的 prefix 因为 Module 就是设计来可以重复应用在不同的 page 上。Partial
Partial 跟 Latout 不同 也跟 Module 不同 他比 Layout 的范围小 可能是header 底下的某个子元素。他不像 Module 他是特定单一领域下特别的设定。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nav--main{ a{......;} }通常会将 Partial 的名称加在子 class 作为 prefix 例如 .nav--main 底下的.nav--main_item。至于为什么要用这么奇怪的命名方式 这等等在 CSS 规范部分会说明介绍。State
State 负责定义元素不同的状态下 所呈现的样式。但是并非指一个元素的 :hover 或 :active 下的状态。举例来说 一个导航栏分页 目前所在页面的分页需要加上 .active的属性表示目前位置是在这个分页 HTML 会长这样: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navclass="nav--main"> <ul> <li><a>.........</a></li> <liclass="active"><a>.........</a></li> <li><a>.........</a></li> </ul> </nav>因此可以替 .nav--main 增加 .active 这样的子 class: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nav--main{ //others…; .active{ background:darken($background-color,16%); } }有时候为了让阅读更贴近语义 会用比较友善的命名方式 以此段的范例来说 .is-active 就比 .active 来得好读。Theme
Theme 是画面上所有「主视觉」的定义 例如 border-color、background-image 或是 font-family 等相关的 Typography 设定。为什么说是「主视觉」 因为有些元件模组仍然是留在 Module 去定义 Theme 就像 Layout 一样负责「大架构」上的视觉样式。
编者注 感谢 Only1Word 指出 theme 在 SMACSS 中更类似皮肤。CSS 规范
这里整理的是我觉得一定要知道的 其他还有很多规范可以转到文末的参考资源连结 那篇文章有介绍更多的细节。BEM
BEM 即 Block、Element、Modifier 的缩写 这是一种 class 的命名技巧。如果整个 project 只有自己一个人做 那当然是不太可能出现 class 重复的问题 但是如果同时多个 F2E 一起写同个部分的 CSS 就很容易出现共用 class 的问题 因此有了 BEM 这样的命名技巧。
将 Block 区块作为起始开头 像前面 SMACSS 介绍的 Partial 就可以拿来作为 Block 的 prefix 名称;Element 则是 Block 下的元素;Modifier 则是这个元素的属性。
不同 Block 和 Element 用 __ 两个底线区隔开来 不同的 Modifier 则用 -- 两个 dash 区隔。至于 - 一个 dash 则表示这个 class 不依赖任何 Block 或 Element 是个独立的存在 例如:.page-container 或 .article-wrapper。
这里有个范例: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sidebar{ .sidebar--left__section{ .sidebar--left__section--header{} .sidebar--left__section--footer{} } }Javascript Hook
透过 CSS class 来作为 Javascript 选取 DOM 节点的方式 就是 Javascript Hook。用 jQuery 可以常常看到这样的写法:$('.nav--main a') 可是当 CSS 跟 Javascript 搅在一起反而造成两边维护上的不便 当改了 CSS 时 Javascript 也要跟著改。
所以用 HTML 的属性去选取 DOM 节点会更好 如果非要用 CSS 的 class 那也可以多写一个 js- 的 prefix 以表示这个节点有被 Javascript 使用 例如: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liclass="nav--main__itemjs-nav--main__item"><a>.........</a></li> <liclass="nav--main__itemjs-nav--main__item"><a>.........</a></li> <liclass="nav--main__itemjs-nav--main__item"><a>.........</a></li>PS. HTML 里两个 class 之间用两个空格 会比一个空格看起来好阅读。合理的选择器
class 无所谓是否语意化的问题;你应该关注它们是否合理 不要刻意强调 class 名称要符合语意 而要注重使用的合理性与未来性。
有时候为了表示更明确 在使用 CSS 的选择器时 要表示某的 class 是搭配某个标签元素使用 会写成这样: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ol.breadcrumb{} p.intro{} ul.image-thumbs{}但是上面这个写法效能不是很好 同样的目的但可以减少多余的修饰 试试改用下面这种写法 将标签名称用注解标示起来 维护上有相同的效果 但是浏览器处理的速度会比较快:
CSS Code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breadcrumb{} .intro{} .image-thumbs{}来源:爱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