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2月21日公告,2023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与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安财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新湖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安财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8.59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价格为2.64元/股(未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宝收盘价的9折),转让价款合计现金约22.7亿元。上述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责任编辑:田云绯)
查看余下全文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