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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视丽终止深交所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发布时间:2023-08-08 16:50:32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视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12月27日依法受理了夜视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2023年8月2日,夜视丽向深交所提交了《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夜视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夜视丽是一家专业从事反光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种规格、用途的反光织物和反光膜产品,其中反光织物产品主要应用于职业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领域,反光膜产品主要应用于交通标志牌、车牌、广告标志牌等道路交通安全及公共安全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1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14%,系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水晶光电8.90%股份,为水晶光电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持有水晶光电5.28%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水晶光电股份14.18%。星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持有夜视丽股份,星星集团通过水晶光电持有夜视丽7.04%的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通过水晶光电持有夜视丽4.18%的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水晶光电合计持有夜视丽11.22%的股份。 

  叶仙玉为水晶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叶仙玉未直接持有夜视丽股份,其通过星星集团间接持有水晶光电7.56%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夜视丽5.99%的股份。 

  夜视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29,588.52万元,计划用于年产68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夜视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恩、张喜慧。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