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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泛海控股:被债权人狮王资产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发布时间:2024-11-15 10:00:44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中新经纬4月24日电 泛海控股24日晚间公告,2023年4月21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王资产”“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狮王资产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还提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14日起连续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中新经纬注意到,13日盘后,泛海控股曾发布公告称,4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资料显示,2023年1月20日,泛海控股收到民生银行发来的通知。民生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心公司、武汉公司、泛海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提起诉讼。

2月6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上述两起诉讼的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情况告知书》等材料,民生银行就上述两起诉讼向北京金融法院分别申请了财产保全,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武汉公司、武汉中心公司的部分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

据公开资料,泛海控股成立于1989年,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行业分类现为“金融业”的子行业“其他金融业”,公司拥有民生信托、亚太财险等核心金融平台。

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24日收盘,报0.83元/股。(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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