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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分析作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01 14:48:32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分析作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长春市九台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2
评审专家名单赵鑫、许玲玉、孙佳、崔景源、肖辉峰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15304411121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长春市九台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九台区龙风小区C区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2329390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44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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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LSCMXMGL-GK20230817(JT-0121)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分析作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君证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云海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新路668号

投标报价:5416160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吉林地质勘查院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南通路777号

投标报价:4287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分析作业服务项目一标段

服务范围:包括苇子沟、城子街、上河湾、其塔木、莽卡、胡家、沐石河、牛头上水库,共1703个样点(旱田1519个、水田156个、水浇地1个、园地8个、林地18个、草地1个),对应平行样39个、水团样161个。另外包括32个剖面样点的测试分析。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2023年 10月 30日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同步开展样品制备和测试分析工作;2023年12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样品制备和50%土壤样品测试分析工作;2024 年4月 28 日前完成剩余50%土壤样品测试分析工作。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分析作业服务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包括九郊、九台市国营良种繁殖场、土们岭、九台街道、西营城、营城街道、波泥河、东湖、卡伦、龙嘉、纪家、兴隆,共1437个样点(旱田1255个、水田138个、水浇地14个、园地5个、林地19个、草地6个),对应平行样31个、水团样153个。另外包括9个剖面样点的测试分析。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2023年 10月 30日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同步开展样品制备和测试分析工作;2023年12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样品制备和50%土壤样品测试分析工作;2024 年4月 28 日前完成剩余50%土壤样品测试分析工作。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鑫、许玲玉、孙佳、崔景源、肖辉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8.1242万元、二标段6.431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九台区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长春市九台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地    址: 长春市九台区龙风小区C区2号

联系方式: 孙宇新 0431-82329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 

联系方式: 赵龙、孟颍 15304411121、0431—85651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龙、孟颍  

电   话: 15304411121、0431—85651560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