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非法倾倒工业垃圾超过7000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生态恢复费用超千万。12月4日,安徽芜湖“1·29”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污染环境案一审宣判,浙江两公司因污染环境罪被重罚1100多万,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一审判决。
安徽芜湖跨省非法倾倒固废案一审宣判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曹某、胡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到浙江省嘉兴、杭州等地联系收集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并在安徽省芜湖市寻找倾倒地点,将含有有害物质固体废物运输到芜湖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的固体废物总量达7164吨,造成公私财产损失425万余元、鉴定费84万余元、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用61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胡某等11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处置有害固体废物,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收集工业固废非法处置的浙江两公司也被重罚。
安徽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方慧:被告单位嘉兴市绿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被告单位杭州沃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
法院同时认为,两被告单位和曹某等11名被告人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环境损害及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的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判决各被告单位、被告人在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范围内,连带赔偿因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鉴定费和生态环境修复费,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安徽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审判长 方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就污染环境行为在安徽省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内容及媒体、版面、字体须经本院审核。
浙江两被告企业当庭表示不上诉,部分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处理资质不核实,黑色产业链背后利益大
浙江两家公司为何要将7000余吨垃圾交给个人处置?他们跨省倾倒的是什么样的垃圾?其背后又是怎样一条黑色产业链呢?
2018年1月,有群众举报,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高安街道白象山废弃矿坑发现大量垃圾堆积。民警到现场勘察发现,倾倒垃圾面积有一个足球场大小,各种颜色的垃圾混在一起,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安徽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指导员 伍广森:比如服装的边角料、箱包的边角料,还有一些工业污泥,甚至包括一些废弃的针头,所以我们当时也很重视。
三山区公安局立即予以立案侦查。2018年2月1日,主要嫌疑人曹某、胡某被抓获。根据嫌疑人交代,民警在繁昌县新港、孙村、横山三镇的三个废弃矿坑也发现了大量类似垃圾。
安徽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黄海龙:选择我们本地的农村,比较偏远的,人员比较稀疏的地方,一些废弃的矿坑,又寻找了当地的熟悉地形的人员,予以倾倒。
侦查发现,2017年4月开始,曹某、胡某两人主动找到浙江省嘉兴绿一公司和杭州沃杰公司,表示要合作处理工业垃圾,送至电厂焚烧,并提供了伪造的“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书和相关资料。
安徽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海涛:这个国能蒙城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在案卷材料上面,可以清晰地发现,这个公司不能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只能用生物发电的方式,比如稻草、秸秆可以焚烧发电。
绿一公司和沃杰公司对相关材料不予核实,就将在当地收集到的总量7000余吨的工业垃圾,交给曹某等人任其处置。两公司联络人,甚至还曾到芜湖实地查看了倾倒矿坑。两家公司默许的背后,是巨大的经济利益。
安徽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指导员 伍广森:浙江这边一吨的工业固废处理大概是五六百元,在安徽,犯罪团伙收取的浙江的垃圾处理费只有两百多元,所以利润还是相当可观的。
犯罪嫌疑人曹某等人,将7000余吨工业固体废物垃圾,通过公路非法运送到芜湖,连夜倾倒在四个废弃矿坑里。
安徽芜湖市公安局三山分局合成作战中心指导员 伍广森:这些运输车辆一般都是通过一些网络平台,找到这些车辆,很多都是临时找的一些人。
经专业环保机构鉴定,所倾倒的7164吨工业垃圾中,均含有有害物质。案发后,芜湖市环保局立即对4处倾倒点开展固废及浸出液清运,全部运至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目前,所有非法倾倒点固体废物清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已全部完成。
(原题为《判了!超7000吨工业垃圾跨省偷运倾倒,重罚1100万!》)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