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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定增募不超1.87亿获上交所通过 华西证券建功
发布时间:2024-11-16 15:01:43        浏览次数:2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动力源,证券代码:600405.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审核意见显示,动力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动力源2023年7月5日披露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8,7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动力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即不超过165,982,63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00.00万元(含本数)。 

  动力源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何振亚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何振亚承诺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除何振亚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何振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动力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何振亚先生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何振亚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此,公司将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和合理,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何振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除存在因参与本次发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不会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动力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甲方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动力源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自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动力源控股股东何振亚持股比例为11.23%,何振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65,982,634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7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何振亚承诺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的上限165,982,634股,并按照何振亚认购金额下限850万元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何振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9.69%,何振亚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在发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包括一致行动人)的认购金额上限做出限制,确保何振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动力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倩春、谭青龙。 

  动力源2023年7月22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出现亏损;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出现亏损。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动力源2022年营业收入为13.56亿元,同比增长30.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5.38万元,上年同期为-1.4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56.32万元,上年同期为-1.4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亿元,同比增加796.25%。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