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9日讯 阿科力(603722.SH)昨晚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通知,具体审核意见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交所主板。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381,25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109.1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2万吨聚醚胺项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朱学军及崔小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总股本为87,937,500股,实际控制人朱学军、崔小丽合计持有31,130,400股,持股比例为35.40%。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上限发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4,318,750股。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26,381,250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认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朱学军及崔小丽夫妇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2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邹万海、王怡人。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