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江南西消防救援站修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 19: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2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38931902-8044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623123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38931902-8044(如无人接听可留言gztpc02@163.com,我司会及时回复) | ||
附件: | |||
附件1 | 发售稿12.7-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江南西消防救援站修缮改造项目(0877-23GZTP01Z848).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77-23GZTP01Z8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江南西消防救援站修缮改造项目(0877-23GZTP01Z848)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
(四)服务团队要求:
4.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投入人员资质要求: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应具备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造价负责人应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深化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筑装饰工程师应具备建筑或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结构工程师应具备结构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给排水工程师应具备给水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结构工程师应具备结构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暖通工程师应具备暖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电气工程师应具备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消防工程师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现修改为:
4.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投入人员资质要求: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筑施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应具备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造价负责人应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造价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深化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建筑设计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建筑装饰工程师应具备建筑或装修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结构工程师应具备结构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给排水工程师应具备给水排水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结构工程师应具备结构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暖通工程师应具备暖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电气工程师应具备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消防工程师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2)原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原则和方法”中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权重及分值如下:
内容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50% | 30% | 20% |
分值 | 50分 | 30分 | 20分 |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权重及分值如下:
内容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40% | 30% | 30% |
分值 | 40分 | 30分 | 30分 |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进行综合评分: 1.工程概况描述详细,总体施工部署完全科学可靠、完善,完全可行的,得5分; 2.工程概况描述详细,总体施工部署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3分; 3.有提供工程概况描述和总体施工部署的,得1分; 4.没提供工程概况和总体施工部署的,得0分。 | 5分 |
2 | 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结合项目实施需要,制定施工节点和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10分; 2.结合项目实施需要,制定施工节点和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3.有提供工程施工计划安排和工期保证措施的,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计划和措施的,得0分。 | 10分 |
3 | 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10分; 2.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完善,可行的,得6分; 3.有提供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的,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施工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的,得0分。 | 10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包含突发事件处理措施、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10分; 2.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3.有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措施的,得0分。 | 10分 |
5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含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废料处置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10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可行的,得6分; 3.有提供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措施的,得0分。 | 10分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保修期内质量问题整改措施、保修期满后增值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可行的,得3分; 3.有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得0分。 | 5分 |
合计 | 50 |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程概况及总体施工部署进行综合评分: 1.工程概况描述详细,总体施工部署完全科学可靠、完善,完全可行的,得5分; 2.工程概况描述详细,总体施工部署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3分; 3.有提供工程概况描述和总体施工部署的,得1分; 4.没提供工程概况和总体施工部署的,得0分。 | 5分 |
2 | 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结合项目实施需要,制定施工节点和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5分; 2.结合项目实施需要,制定施工节点和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得3分; 3.有提供工程施工计划安排和工期保证措施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计划和措施的,得0分。 | 5分 |
3 | 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10分; 2.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完善,可行的,得6分; 3.有提供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案的,得3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施工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的,得0分。 | 10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包含突发事件处理措施、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7分; 2.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的,得4分; 3.有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措施的,得0分。 | 7分 |
5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含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废料处置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8分;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可行的,得5分; 3.有提供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得2分; 4.没有提供相关措施的,得0分。 | 8分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保修期内质量问题整改措施、保修期满后增值服务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可靠、完善,可行的,得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可行的,得3分; 3.有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得1分; 4.没有提供相关方案的,得0分。 | 5分 |
合计 | 40 |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企业业绩 | 以供应商自2019年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无证明资料的得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 4分 |
2 | 综合实力 | 对拟投入本工程项目团队综合实力及岗位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具备建筑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具备建筑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工程造价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深化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建筑设计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建筑装饰工程师:具有建筑或装修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或装修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6)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结构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7)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水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8)暖通工程师:具备暖通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暖通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9)电气工程师:具备电气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10)消防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供应商单位就职证明(如社保、劳动合同等)作为证明文件。同一岗位投入多名人员的,按得分最高的单名人员计算。 | 14分 |
3 | 企业信誉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每证得3分,共1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 12分 |
合计 | 30 |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企业业绩 | 以供应商自2019年至今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价。合同签订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无证明资料的得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 4分 |
2 | 综合实力 | 对拟投入本工程项目团队综合实力及岗位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具备建筑施工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具备建筑施工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具备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工程造价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工程造价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4)深化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建筑设计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具备建筑设计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5)建筑装饰工程师:具有建筑或装修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筑或装修类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6)结构工程师:具有结构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结构类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7)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水排水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给水排水类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8)暖通工程师:具备暖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暖通类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9)电气工程师:具备电气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电气类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的,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10)消防工程师: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得1分;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得0.5分;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供应商单位就职证明(如社保、劳动合同等)作为证明文件。同一岗位投入多名人员的,按得分最高的单名人员计算。 | 14分 |
3 | 企业信誉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每证得3分,共1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 12分 |
合计 | 3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2 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12 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现修改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4号
联系方式:020-62312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8931902-8044(如无人接听可留言gztpc02@163.com,我司会及时回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 020-38931902-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