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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拟向控股股东定增不超2.56亿元 发行价4.78元
发布时间:2024-11-15 14:45:43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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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鼎汉技术(300011.SZ)昨晚发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5,62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批复文件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工控资本,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工控资本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7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3,600,000股(含本数),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9.59%,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应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预案公告日,工控资本直接持有公司10.25%股份,同时通过与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而控制其持有的公司9.12%表决权,合计控制19.37%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按照上限发行完成后,工控资本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161,818,10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3%,广州市人民政府实际控制人地位将得以巩固,有助于进一步增厚国有资本股权,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鼎汉技术2024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上半年,鼎汉技术实现营业收入7.15亿元,同比增长22.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0.94万元,同比增长207.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1.91万元,同比增长121.7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2.91万元,同比增长1141.22%。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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