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0日讯 珠城科技(301280.SZ)昨日披露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奥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标的公司53%的股权。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在主要条款与后续具体安排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框架协议期满终止。
珠城科技表示,公司将继续围绕核心业务,在合适时机,谨慎选择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企业进行收购、兼并或合作,以达到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自主研发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系列、扩大市场占有率、延伸产业链等目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
珠城科技1月3日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为加快汽车连接器领域布局,促进公司新能源汽车战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奥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订《框架协议》,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标的公司53%的股权。公司于2024年1月2日与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在温州签订了《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标的公司53%的股权。在协议约定的后续规范及先决条件达成的基础上,各方将另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购方案,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并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公司及其现有股东同意在签署本框架协议之日至2024年2月9日止,不会就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或签署有关之任何文件。
珠城科技表示,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初步意向性约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最终方案、交易金额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结果等进一步论证、协商确定,后续的合作将以另行签订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12月26日,珠城科技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628.3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价格为67.40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俞乐、高俊。
珠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9,750.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720.82万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6,187.02万元。珠城科技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5,533.80万元,用于精密电子连接器智能化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珠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共计8,029.30万元,其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5,975.01万元。
(责任编辑: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