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1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发布了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交所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兴欣新材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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