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6日电 深交所6日向百纳千成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提到,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纳千成”)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胡刚、胡杰、李慧珍作为百纳千成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由7.79%下降至4.66%。
上述三人在持股比例低于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提到,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的规定。请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以版权营销、文化出海、权益营销、体育营销、户外营销为运营路径,2012年登陆A股市场。
百纳千成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万元-195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0.60%-80.40%;扣非后亏损4000万元-6000万元。(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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