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18:3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186835/83186862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演达二路1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38218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7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P44,《技术商务评审表》 第7项“管理服务团队”修改为:“1、项目经理(7分):①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不限专业)得 4分; ②具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工作经验3年(或以上)的得3分。 2、保安组长(2分):持有退役(伍)军人证得 2分;(1-2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以上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资料不齐全或不提供的不得分。如职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可对应职称的,投标人除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人社部门关于职业资格对应职称的相关文件,方可对应得分。);3、机电安全员(4分):持有人社部门(或其他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单位或机构)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4分;(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4、安保人员(8分):至少 4 人持有退役(伍)军人证,每人得 2分,最高得 8分。(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
2、采购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13日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请将本更正公告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回传至 sczx3@gd.gov.cn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演达二路13号
联系方式:0752-3821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 02083186835/8318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