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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投顾走向买方投顾
发布时间:2024-12-25 00:03:27        浏览次数:3        返回列表

3月3日,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发布《投顾业务的全球实践与中国展望》研究报告。研究报告从全球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视角出发,分析借鉴国外投资顾问业务发展经验,并为中国投资顾问业务发展提出建议。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表示,随着买方投顾模式在中国推行,如何高质量、高效率地发展投资顾问业务,满足更多消费者的财富管理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至今共有60家机构获得试点资格,其中54家已经展业,涉及440万个账户,95%为小微账户(10万元以下),管理规模近1200亿元。其资产配置结构为:33%为混合基金,31%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和货币基金分配分别为10个百分点,客群呈现较为明显的中等风险偏好特征。

当前大部分已展业的试点机构都推出了相应的投顾品牌,以线上渠道为个人客户提供低门槛产品和服务,体现了财富管理的普惠性趋势。据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对于证券公司而言,面临客户产品投资集中于股票领域,基金投资规模效应待挖掘;投资顾问受制于产品代销的业绩压力,“卖方”思维仍需转变。对于基金公司而言,面临产品销售长期依赖外部销售渠道,销售能力有待建设;服务个人客户的投资顾问较少,客户联系需更为紧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面临权益类产品投研能力较弱,投顾业务试点待拓展;高净值客户资产庞大但难全权委托,普通客户数量众多但资产规模有限。

在借鉴国外投顾经验及总结国内基金投顾试点的基础上,研究报告建议,国内投顾行业发展应进一步推动卖方投顾向买方投顾转变,以客户利益为优先。鼓励更多类型的机构参与投顾业务,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第三方销售机构等各机构均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匹配细分领域客户需求及其对应的商业模式。

此外,研究报告建议应推动更多机构参与投顾业务试点,扩大投顾试点范围。引入更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第三方销售机构等机构,推动尚未展业的银行开展业务,实践“销售平台+基金投顾”的合作模式。同时,逐步拓宽投顾产品资产类型和类别,推行全球化资产投资,满足多类资产配置需求。在收费模式、科技应用等方面应鼓励更多创新举措,更好解决投资顾问与客户利益一致性的问题。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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