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核安全的途径与方法有: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切实处理好核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
核安全广义的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
狭义的核安全是指在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为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的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上的措施的综合。
核安全管理营运组织依法对所营运的核设施承担首要的安全责任,负责申请和持有核安全许可证,实施核安全管理,保证核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