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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租赁土地建设停车场
发布时间:2024-11-15 10:07:20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胡志慧报道:4月1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第二期节目。针对上周节目反映的城市停车难,停车场用地鲜见增加的问题,省国土厅立即了邀请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的国土规划部门的领导,以及停车场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召开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省国土厅表示,拟在三个方面研究鼓励政策,除了鼓励盘活企业自有土地、存量土地建停车场,还鼓励租赁土地建设停车场。

  节目中,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表示,他曾做过调研,车位不销售的情况下,地价、造价、税费等加起来每个车位平均也要近20万元,出租的年收益率仅为1.2%。此外,目前架空层车位,包括可拆卸的机械立体停车架,其车位面积要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这也变相大幅增加了车位地价成本。

  曹志伟提了六点建议:政府管理部门给予容积率、地价、税费方面的优惠。将住宅用地的停车配套设施,免征城市设施费。规划为公建配套如住宅商业楼宇的停车位,不权确给开发商。停车场租金收益为全体业主,用于补贴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建设的费用打入建设总体成本,纳入房价、写字楼价格。规范占道停车,所有收益要上缴财政,这些收入拿来设立公共停车场专项资金。为了有效解决停车场问题,对于现有的闲置土地,要降低其变为临时停车场的门槛,让很多所谓非法停车场通过正常程序、简单程序变为合法停车场。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设置一个有完全职权的专业部门统一管理。此外,推动网约车的发展,倡导绿色出行。

  对此,省国土厅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回应,停车难停车贵这个问题要解决,涉及到政府、规划、住建、国土、物价等多个部门,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发力共同研究共同决策。国土厅专门召开研讨分析会,其中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一是建议城市政府加大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老百姓绿色出行,从源头上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二是各部门在政府协调之下,通力合作解决停车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各个环节方面的问题。

  “对于国土部门来说,是保障土地合理供应。根据相关部门,包括企业代表、行业代表,记者反映的综合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在用地方面深化调研,提出具体措施。”李师表示,一方面必须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专项当中,这是前提,停车场用地要优先考虑。另一方面,一块地,到底配套多少停车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人口资源综合情况妥善处理。作为国土部门要根据政府规划编制专门停车场土地供应计划,尤其新增的供地计划,要监督计划落实多种措施鼓励增建公共停车场。

  “我们拟在三个方面研究鼓励政策:一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场。二是鼓励租赁土地建设停车场,指导各地出台这方面的土地标准价格。三是鼓励利用盘活存量的土地建设停车场,把这些地用起来,总之多渠道把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李师表示,下一步要建立完善停车场节约激励机制,出政策吸引社会投资,跟政府一起共同推进停车场建设。总之用多种渠道解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投资,尤其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建立立体式的停车场,地价上给予合理优惠。通过这几条措施,配套出台相关政策,相信这些问题会逐渐会得到解决。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胡志慧报道:4月10日,广东省国土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省国土厅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在现场进行了“民声发布”,他表示,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发力“三旧”改造,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陈光荣介绍,“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为此,广东在全国率先研究探索了盘活这些“三旧”土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全省共实施“三旧”改造64万亩,其中完成36万亩,改造投资共1.27万亿元,增加就业岗位346万个,配建保障性住房4.67万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1230个,新增公共绿地9029亩,保护与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旧村庄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增加2.4倍。

  一是放宽时间界限,扩大政策受惠面。将“三旧”用地原用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界限由2007年6月30日前放宽至2009年12月31日前,延后两年半时间。据此,全省至少有12.7万亩土地可以补充纳入“三旧”改造优惠政策享受范围。

  二是全面简政放权,审批服务再提速。将“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审批职权、标图建库审核权全面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行使,真正实现省里“零审批”;同时明确了审核标准、程序、重点,减少地方审批自由裁量权,审批效率总体提升30%以上。

  三是支持“工改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将“三旧”改造面积与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倾斜奖励“工改工”以及科技创新类改造项目。对于改造后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允许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期间不需变更土地用途、权利主体和补缴出让金。我们也鼓励各地制定专项支持措施。

  四是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公益性用地。允许将旧村庄改造、连片改造用地直接供应给原权利人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充分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允许自行改造的“工改商”项目灵活采取“交地”、“交房”、“交钱”等多种方式,落实向政府无偿移交一定比例公益性用地的要求,切实增加公益性用地来源。

  在“民声十问”环节,就“房价与土地供应密切相关,今年广东总体住房用地供应变化如何?尤其广深两个一线城市有什么变化?”省国土厅长陈光荣回答,住房问题非常关心,2015到2017年住房住宅土地供应增长在一万亩左右,2017年同比2016年同比增长32%。2018年13个地市公布了土地供应计划,也是同比增长32%。对住宅用地来讲,国土部门高度重视,供地量逐年在增加。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胡志慧报道:4月10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第二期节目。针对上周节目反映的城市停车难,停车场用地鲜见增加的问题,省国土厅立即了邀请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的国土规划部门的领导,以及停车场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召开研讨会,听取各方意见。省国土厅表示,拟在三个方面研究鼓励政策,除了鼓励盘活企业自有土地、存量土地建停车场,还鼓励租赁土地建设停车场。

  节目中,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表示,他曾做过调研,车位不销售的情况下,地价、造价、税费等加起来每个车位平均也要近20万元,出租的年收益率仅为1.2%。此外,目前架空层车位,包括可拆卸的机械立体停车架,其车位面积要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这也变相大幅增加了车位地价成本。

  曹志伟提了六点建议:政府管理部门给予容积率、地价、税费方面的优惠。将住宅用地的停车配套设施,免征城市设施费。规划为公建配套如住宅商业楼宇的停车位,不权确给开发商。停车场租金收益为全体业主,用于补贴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建设的费用打入建设总体成本,纳入房价、写字楼价格。规范占道停车,所有收益要上缴财政,这些收入拿来设立公共停车场专项资金。为了有效解决停车场问题,对于现有的闲置土地,要降低其变为临时停车场的门槛,让很多所谓非法停车场通过正常程序、简单程序变为合法停车场。同时,政府部门应该设置一个有完全职权的专业部门统一管理。此外,推动网约车的发展,倡导绿色出行。

  对此,省国土厅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师回应,停车难停车贵这个问题要解决,涉及到政府、规划、住建、国土、物价等多个部门,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共同发力共同研究共同决策。国土厅专门召开研讨分析会,其中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一是建议城市政府加大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老百姓绿色出行,从源头上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二是各部门在政府协调之下,通力合作解决停车在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各个环节方面的问题。

  “对于国土部门来说,是保障土地合理供应。根据相关部门,包括企业代表、行业代表,记者反映的综合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在用地方面深化调研,提出具体措施。”李师表示,一方面必须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城市公共设施规划专项当中,这是前提,停车场用地要优先考虑。另一方面,一块地,到底配套多少停车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人口资源综合情况妥善处理。作为国土部门要根据政府规划编制专门停车场土地供应计划,尤其新增的供地计划,要监督计划落实多种措施鼓励增建公共停车场。

  “我们拟在三个方面研究鼓励政策:一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场。二是鼓励租赁土地建设停车场,指导各地出台这方面的土地标准价格。三是鼓励利用盘活存量的土地建设停车场,把这些地用起来,总之多渠道把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李师表示,下一步要建立完善停车场节约激励机制,出政策吸引社会投资,跟政府一起共同推进停车场建设。总之用多种渠道解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投资,尤其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建立立体式的停车场,地价上给予合理优惠。通过这几条措施,配套出台相关政策,相信这些问题会逐渐会得到解决。

  金羊网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胡志慧报道:4月10日,广东省国土厅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省国土厅组书记、厅长陈光荣在现场进行了“民声发布”,他表示,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发力“三旧”改造,为广东省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陈光荣介绍,“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为此,广东在全国率先研究探索了盘活这些“三旧”土地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以来,全省共实施“三旧”改造64万亩,其中完成36万亩,改造投资共1.27万亿元,增加就业岗位346万个,配建保障性住房4.67万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1230个,新增公共绿地9029亩,保护与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旧村庄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增加2.4倍。

  一是放宽时间界限,扩大政策受惠面。将“三旧”用地原用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界限由2007年6月30日前放宽至2009年12月31日前,延后两年半时间。据此,全省至少有12.7万亩土地可以补充纳入“三旧”改造优惠政策享受范围。

  二是全面简政放权,审批服务再提速。将“三旧”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审批职权、标图建库审核权全面下放至地级以上市行使,真正实现省里“零审批”;同时明确了审核标准、程序、重点,减少地方审批自由裁量权,审批效率总体提升30%以上。

  三是支持“工改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将“三旧”改造面积与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相挂钩,倾斜奖励“工改工”以及科技创新类改造项目。对于改造后用于新产业、新业态的,允许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期间不需变更土地用途、权利主体和补缴出让金。我们也鼓励各地制定专项支持措施。

  四是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公益性用地。允许将旧村庄改造、连片改造用地直接供应给原权利人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充分调动市场参与的积极性,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允许自行改造的“工改商”项目灵活采取“交地”、“交房”、“交钱”等多种方式,落实向政府无偿移交一定比例公益性用地的要求,切实增加公益性用地来源。

  在“民声十问”环节,就“房价与土地供应密切相关,今年广东总体住房用地供应变化如何?尤其广深两个一线城市有什么变化?”省国土厅长陈光荣回答,住房问题非常关心,2015到2017年住房住宅土地供应增长在一万亩左右,2017年同比2016年同比增长32%。2018年13个地市公布了土地供应计划,也是同比增长32%。对住宅用地来讲,国土部门高度重视,供地量逐年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