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8日讯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2022年第一轮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公示》显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本次飞行检查过程中被监督整改。
具体情况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石家庄桥西店在化妆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过程中,经现场检查,企业未提供被抽查化妆品的进货台账、票据,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采取措施为辖区监管部门监督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自1996年底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欧莱雅公司凭借先进的营销方式及对中国消费者及市场的准确把握,在中国的业务突飞猛进,在全国各地创造了一万多个就业机会。欧莱雅已成为中国市场上最知名的跨国企业之一。欧莱雅集团旗下26个国际知名大品牌中的15个已经在中国上市,另加两个本土品牌,集团在中国的共有17个品牌,覆盖了大型百货商店、超市、药房、高档专业发廊和免税店等各种销售渠道。2008年,欧莱雅集团在中国实现销售69.52亿元,较上年增长27.7%,连续8年实现两位数增长。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直接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化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内容。
(责任编辑:孙辰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