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包河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16:02 |
评审专家名单 | 徐志斌、韦源、刘磊、周昌权、王涛(01、02包)、巫洁(04包) | ||
总中标金额 | ¥110.0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2839569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欧先生,0551-62835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若璇、王思棋、常玲,0551-62202732、15395135774(谢)、13695657576(王)、15715512699(常)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10.12(定稿).pdf | ||
附件2 | 01包-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3 | 04包-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4 | 02包-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ZF2023-14-0844(招标文件编号:ZF2023-14-084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40号徐庄实训中心4楼410室
中标(成交)金额:45.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7层701、703、705--714室
中标(成交)金额:22.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99号13幢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42.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第1包:网站运维保障 | 第1包网站运维保障,包括系统维护、应急处理、应用软件运维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第2包:网站日常监管 | 第2包网站日常监管,包括网站常态化监测、新媒体监测服务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杭州得誉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纳税人学堂2023年运维保障服务项目第4包:纳税人学堂和直播平台运维服务 | 第4包纳税人学堂和直播平台运维服务。包括系统功能服务、应用环境运维、功能维护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志斌、韦源、刘磊、周昌权、王涛(01、02包)、巫洁(04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09.6元。第1包:5424.00元(人民币)。第2包:2640.00元(人民币)。第4包:5145.6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09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欧先生,0551-62835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谢若璇、王思棋、常玲,0551-62202732、15395135774(谢)、13695657576(王)、15715512699(常)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0551-6283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