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丰县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高空瞭望监控与电子围栏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信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2日 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3338178 | ||
采购单位 |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丰县解放东路18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7-33610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新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桃江大酒店副楼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3338178 |
江西新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信丰县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高空瞭望监控与电子围栏项目(项目编号:JXXL2023-XF-G009)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XL2023-XF-G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丰县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高空瞭望监控与电子围栏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30%,所有产品进场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60%,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和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后,经采购单位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10%,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相应顺延支付时间,不计利息)。②.其中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年支付,当年度正常运维服务到期后且由采购单位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合格且签署合格的验收报告单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度运维费,不计利息。”现更正为“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预付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20%,所有产品进场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70%,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和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后,经采购单位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货物(含工程)总价款的10%,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相应顺延支付时间,不计利息)。②其中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年支付,当年度正常运维服务到期后且由采购单位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合格且签署合格的验收报告单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度运维费,不计利息。”2、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10点00分”现更正为“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点00分”。3、原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00:00至2023年11月18日00:00”现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2日00:00至2023年12月19日00:00”。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解放东路186号
联系方式:0797-3361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新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桃江大酒店副楼12层
联系方式:0797-333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0797-333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