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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波IPO上会被否成今年首单 为国投证券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27 02:35:46        浏览次数:24        返回列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 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审议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胜华波”)首发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这是2024年首家IPO上会被否。 

  胜华波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赵磊、李超。 

  胜华波主营业务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座椅电机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核心产品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和汽车座椅电机。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控股股东为胜华波集团,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通过胜华波集团合计持有发行人21,9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60.00%;王上胜直接持有发行人7,32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20.00%;王上华直接持有发行人3,6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00%;王少波直接持有发行人3,6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00%。王上胜、王上华和王少波为兄弟关系,三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100.00%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胜华波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4,08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司原拟募集资金90,206.20万元,用于年产450万套雨刮器扩容项目、年产1500万台座椅电机扩容项目、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雨刮器总成关键零部件智能化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治理结构、历史内控不规范情形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不当控制风险,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结构、客户对象、期后回款、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差异、应收账款周转率及账龄等,说明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历史上与骞顺贸易、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之间存在的资金往来情况,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2024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序号

公司名称

日期

保荐机构

1

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01/12

安信证券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