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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式回购”又现?监管出击
发布时间:2024-11-19 04:20:36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严打忽悠式回购的“紧箍”正在收紧。

  11月17日,合纵科技连发两份公告,内容均涉及公司承诺回购却未实施。

  合纵科技此前曾承诺回购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然而时隔一年却未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8.83亿元。

  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同时深交所将对公司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来源:公司公告

  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发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货币资金充裕却未实施回购

  此前,合纵科技曾公告,自2022年11月10日起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拟在12个月内斥资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然而,时隔一年,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却在本周发布公告称,公司并未实施回购。

  对此,合纵科技解释称,回购期限内,一方面,公司重点开拓并实施风电、光伏、储能等智慧能源相关的EPC业务及相关设备制造,公司实际资金使用及储备需求有所增大。

  另一方面,回购期限内,特别是2023年以来受产业环境、市场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业务的收入、毛利大幅下降,造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融资难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先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

  这样的解释很难让投资者信服。11月17日,深交所向合纵科技下发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8.83亿元。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公司财务状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制定回购方案时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相关安排的设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对“忽悠式回购”露头就打

  回购可以彰显企业价值,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被低估的信号,增强投资者信心。但有的公司却借回购之名,行炒作公司股价之实,到期未按承诺实施回购。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对“忽悠式回购”露头就打。以此防范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借助回购实施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也就是防范“忽悠式回购”行为。

  针对合纵科技此次未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监管机构及时出手。深交所表示,公司涉嫌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此外,北京证监局也出手,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来源:公司公告

  北京证监局强调,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北京证监局要求,合纵科技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