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合格证不是某个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批准发放的,而是生产企业自行制作的。
家具产品的合格证书自己制作的话,需要具备几个内容:产品基础信息(名称规格,最小外发单元数量)、产品执行的标准号、出厂日期、检验人员编号,生产厂家地址、售后联系方式等。如果存在功能操作、组装、特殊养护要求、使用限制等需要明示消费者,也可单独制作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
2. 家具没有产品说明书怎么处理掉违法,三无产品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3. 家具产品说明书怎么写我家的衣柜 我家有一个大衣柜,里面放着我们家的一年四季的衣服。
衣柜是土黄色的,大概有两米二高,两米宽,50厘米厚。衣柜一共有四扇门,门上有一个凹进去的拉手,下面有四个大抽屉。衣柜是三组合的,第一组里都放着是五颜六色的花棉被,第二组合的分上下两层,上层放的是春天的衣服,有秋衣秋裤,外加全家人的外套,下层放的是短袖。马裤,背心……第三组里放的是秋天和冬天的羊毛衫,羊毛裤和爸爸妈妈的大小长短棉袄,柜子里放的衣服放的整整齐齐,一年四季,无论哪个季节,只要你打开一看便知。衣柜下面的四个大抽屉是推拉式的,里面能装许多东西。其中一个是我的食物柜,里面装着我心爱的小零食;另一个抽屉是我的玩具柜,里面装着芭比娃娃、小熊、超级女生等玩具。我家的衣柜不仅放着一年四季的衣服,而且由那整整齐齐的一件件衣服,也让我想起了妈妈一年四季的辛苦。4. 家具有说明书吗桌子是一种家具,多用木材制成,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以从上面写作业,吃饭等 。
5. 家具没有产品说明书怎么处理好产品证书包括:木材树种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
一、木材树种鉴定证书:鉴定证书必须由国家权威部门出据,例如:中国林科院、知名的林业大学。鉴定证书必须有木材的中文名、拉丁名等内容。
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由当地市级或以上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据,作为企业产品质量的重要证明文件,产品质检报告不仅是流通领域质量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手续,也是许多消费者判定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产品说明书:生产厂家根据国家的法律要求对企业产品质量所做的规范性说明,该说明书需经向当地市级或以上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咨询合格方可发布。该说明书所述的执行标准:在材质上应是gb/t 18107-2000《红木》,gb/t 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东南亚热带木材》,《非洲热带木材》,《拉丁美洲热带木材》专著等。在工艺上应是qb/t 2385-1998(2008年9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qb/t 2385-2008(2008年9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
6. 家具没有产品说明书怎么处理的家居产品说明书上或者产品本身上都会贴有二维码。
7. 家具没有产品说明书算三无吗家具三包规定介绍:
第一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第五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修、换、退”的明确答复,在答复后的二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家具三包规定责任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属合格品范围内有下列情况者,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定型家具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 %/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销售者也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的,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定制家具要求退货的按约定办理。
第九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责任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