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日期 | 至 |
展出城市 | 全国 |
展出地址 | 全国 |
展馆名称 | 全国 |
主办单位 | 保密 |
承办单位 | 电力招标网 |
展会日期 |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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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保密 |
承办单位 | 电力招标网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河源110kV顺天输变电工程、110kV柏埔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源110kV顺天输变电工程、110kV柏埔输变电工程、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002200000059766)已由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河发改核准(2018)6号、河发改核准(2018)4号、河发改核准(2018)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源市
2.2建设规模:
(1)河源110kV顺天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1、110千伏顺天变电站工程: 新建40MVA主变压器2台,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1回,10kV出线20回,每台主变10kV侧安装2组5Mvar并联电容器;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1320.57㎡。
2、35千伏顺天站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工程:本期在35kV 配电装置场地东侧空地扩建1个至110kV 顺天站的电缆出线间隔。设备采用户外常规设备。
3、110千伏涧头站保护改造工程:至顺天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110kV备自投升级改造为具有远方备自投功能版本。
4、220千伏塔岭站保护改造工程:至顺天站110kV线路保护升级改造为与对侧智能站相匹配保护版本。
架空线路部分:
1、110千伏塔涧线解口入顺天站送电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总长1.345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挂单边线路长约1 0.303km,单回线路长约(0.313+0.729)km。导线截面300mm2。拆除单回线路长约0.8km。
2、110千伏顺天站至35千伏顺天站送电线路工程:本期新建线路路径长约2.899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经长为2.699km,新建电缆线路路经长为0.2km。导线均采用JL/LB1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JLB20A-80良导体,另1根为24芯OPGW光缆。新建杆塔12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7基,单回路直线塔5基。
电缆线路部分:
1、110千伏顺天站至35千伏顺天站送电线路工程电缆部分:(1)110kV顺天站侧电缆自110kV顺天站的35kV出线高压开关柜起至新建电缆终端塔C1,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共计0.12km,其中采用电缆槽盒敷设0.03km,站内沿着站内电气一次电缆沟敷设0.09km,采用ZB-YJV22-26/35-3 300型电缆。(2))35kV顺天侧电缆自35kV顺天站的35kV出线间隔起至新建电缆终端塔C12,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共计0.08km,其中采用电缆槽盒敷设0.07km,站内沿着站内电气一次电缆沟敷设0.01km,电缆型号为ZB-YJV22-26/35-3 300型电缆。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河源110kV顺天输变电工程(通信部分):
1、配套通信设备工程:顺天站配置2套STM-16 MSTP/ASON 光传输设备,对侧站配置相应板卡,分别接入河源地区传输A、B网,顺天站配置1套智能型PCM设备。顺天站配置2套调度数据网接入设备,均以2Mb/s中继方式分别接入调度数据网A、B平面热水站、塔岭站汇聚节点。顺天站配置1套综合数据网络接入层设备,以GE方式分别接入河源综合数据网塔岭站、涧头站、35kV顺天汇聚/接入节点。
2、110千伏塔涧线解口入顺天站送电线路配套光缆工程:(1)沿顺天站至塔岭站的110kV解口线路建设1条24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顺天站至塔岭站的1 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1 0.313km,均为G.652D光纤。(2)沿顺天站至涧头站的110kV解口线路建设2条24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顺天站至涧头站的1 条光缆路由,并为远期线路预架设1条24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涧头站侧1.032km、预架设光缆0.313km,均为G.652D光纤。
3、110千伏顺天站至35千伏顺天站送电线路配套光缆工程:沿110kV顺天站至35kV顺天站的35kV新建线路建设1条24 芯OPGW+管道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110kV顺天站至35kV顺天站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35kV 顺天站侧OPGW光缆2.699km、管道光缆0.2km,均为G.652D光纤。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3)河源110kV柏埔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1、110千伏柏埔变电站工程: 新建40MVA主变压器2台;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 1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安装2组5.01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配电装置楼建筑面积1105.86m2,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27.74m2。
2、110千伏黄塘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解口线路更换保护装置,配置专用光纤通道的电流差动保护。
3、220千伏方红变电保护改造工程:解口线路更换保护装置,配置专用光纤通道的电流差动保护。
架空线路部分:
1、110千伏方黄线解口入柏埔站双回送电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354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路挂单回导线长约1 (0.294+0.290)km,新建单回路线路长约1 (0.164+0.606)km,拆除110kV方黄线单回0.8km。导线采用JL/LB1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24芯OPGW光纤复合线和1根JLB20A-80 铝包钢绞线。
电缆线路部分: 无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4)河源110kV柏埔输变电工程(通信部分):
1、河源110千伏柏埔输变电工程(通信光设备部分):本期工程在柏埔站配置2套MSTP光传输设备、1套智能型PCM接入设备、2套接入层调度数据网设备、1套接入层综合数据网设备及2个光模块(2块单模中距);原有方红站传输A网、B网设备上分别增加1块STM-4光接口单元,开通柏埔站至方红站传输A、B网的STM-4光链路;原有黄塘站传输A网、B网设备上分别增加1块STM-4光接口单元,开通柏埔站至黄塘站传输A、B网的STM-4光链路;原有河源局PCM设备增加相应的PCM板卡
2、110千伏方黄线解口入柏埔站双回送电线路工程(OPGW光缆部分):解口黄塘站至方红站110kV线路的1条24芯OPGW光缆接入柏埔站,沿柏埔站至解口点新建线路建设2条24芯OPGW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柏埔站至黄塘站、方红站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为方红站侧0.458km、黄塘站侧0.896km。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5)河源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不含通信部分):
变电部分:
1、110kV漳溪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 40MVA,110kV出线2回,35kV出线0回,10kV出线20回,10kV无功补偿装置电容器组2 2 5010kvar;
2、110kV船塘站保护改造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图纸。
3、220kV渡水站保护改造工程:具体规模详见图纸。
架空线路部分:
1、110kV奎船线(渡船线)解口入漳溪站线路工程:本期110kV奎船线解口入漳溪站线路工程,全线按单、双回架空混合建设.110kV奎船线解口入漳溪站线路架空线路长度共为8.197km,其中双回路长7.126km,2处双回路挂单边分别为0.282km(至奎阁站漳溪侧)+0.301km(至船塘站漳溪侧),2处单回路长分别为0.246km(至奎阁站解口点侧)+0.242km(至船塘站解口点侧)。双回路段地线架设两根36芯OPGW光缆,单回路段架设一根36芯OPGW光缆,另一根采用JLB20A-80型铝包钢绞线作为分流地线。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6)河源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通信部分):
1、河源110kV漳溪输变电配套通信设备工程: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
2、110kV奎船线(渡船线)解口入漳溪站线路工程(OPGW光缆部分):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河源110千伏顺天输变电工程符合:
计划工期:6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河源110千伏柏埔输变电工程符合:
计划工期:6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河源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符合:
计划工期:6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3 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标段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标书费(元)
保证金(元)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河源110kV顺天输变电工程
5248.25
1898.39
500
100000
河源110kV柏埔输变电工程
5058.46
1949.47
500
100000
河源110千伏漳溪输变电工程
5798.71
2169.65
500
10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 时 17 分 00 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 2.6标段划分 ;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电汇、网上支付
(a)电汇相关事项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梁工 020-85120177
(b)网上支付相关事项
建议投标人选用 网上支付 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该种方式缴费的,投标人应在附言中填写本项目的完整招标编号,如若在支付中遇到问题可以联系网上支付客服电话:4008-333-222。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 项目联系人 email ,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是否填写准确。如投标人确需开具纸质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请按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填写开票信息,并将申请表于订单上传当日发至我司以下邮箱:3111699375@qq.com,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平云广场5楼服务大厅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 组件下载 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020-85125297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月 4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7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23
邮编:510630
联系人:涂工
联系人:何工
电话:0762-3369328-7361
电话:020-85125265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翁小姐、徐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5046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 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10. 公告附件
(1)招标人声明
(2)异议书(模板)
(3)投诉书(格式)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申请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10 月 12 日